您现在的位置 :

首页  >  企业新闻 >  > 正文

淄博沂源县“法援惠农”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

时间 :2023-08-07 14:00:57   来源 : 中工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淄博新闻网讯(记者陈道峰 通讯员王雪)“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,如未按本判决规定时间履行,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260条规定加倍支付……”近日,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大张庄镇汶源三村,一场特殊的审判正在进行。

在沂源县法院、镇政府、援助中心和法援律师多方共同努力下,大张庄镇300余户桃农迎来了翘首以盼的胜诉判决,150余万元的货款终于有了着落。

近年来,沂源县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县域农业占比大,果农权益易受侵害实际,持续开展“法援惠农”专项行动,通过简化手续、上门办理、集中办理、优先指派等措施,先后为56户果农欠款追讨案、583户农户经济合同纠纷案、192户果农与果品公司经济纠纷案等10余起涉农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,为1500余名农户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。沂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连续三年以40%的速度递增,法律援助成为法治惠民的重要桥梁,在广大群众中间树立了良好的口碑。

来源:淄博新闻网

标签:

推荐文章

X 关闭

X 关闭